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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支持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提升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开展省级工程建设工法评估工作。
通知明确,凡省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企业和工法依托项目在山东省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都可以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等工法类别,自愿申报省级工法,全面提高建筑企业参与度与积极性。
通知强调,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等手段获得省级工法的,撤销其省级工法称号,予以全省通报,相关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事项。
对于公布的年度省级工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交流推广,采取信用激励等手段,引导鼓励行业企业和人员积极技术创新,开发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能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的省级工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质量安全处,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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