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17日,济南市出现沙尘影响,影响范围较大。为抓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减少沙尘积尘,缩短沙尘影响期,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拟在全市开展一次沙尘清洁专项行动。
行动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31日,清洁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屋顶清洁、道路清扫、城市家具保洁、绿化带保洁等。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负起沙尘清洁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落实相关职责,对辖区屋顶、道路、城市家具、绿化带做好清理保洁工作。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扬尘”的原则,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行业特点,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其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屋顶清洁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屋顶清洁工作,组织各区县、街道开展相关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家具、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按照《城市家具一体化综合保洁标准及作业规范》要求,对各类城市家具进行全面冲刷保洁,对道路人行道、辅道实施全覆盖高压冲洗,增加小型保洁车辆设备数量,采取“人机结合”作业方式,全面清除各类尘土死角,达到“六净一洁见本色”保洁标准。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带清洗保洁工作:冲洗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绿植叶面,确保叶面无积尘。
市扬尘办将采用行业部门专项督查与多部门联合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排查行业清洁范围,建立清洁清单,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对行业内沙尘污染清理情况每天进行督导,掌握进展情况。市大气办、市扬尘办组成专项行动联合督导组,对区县、部门沙尘清洁成效进行督导。随机督导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联合督导组对日常巡查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导落实;跟踪督导对问题反复、整改不彻底或推诿扯皮的事项,要进行跟踪督导。
各区县、各部门要统筹谋划、科学组织,按照相应规范要求,严格采取湿法作业、冲刷作业等方式,避免清洁作业过程中二次产生扬尘污染,确保清洁见实效。对措施不强、清洁不彻底、执行力度不够的,下达限期整改告知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管理差、沙尘问题较多的,移交行政处罚;对问题严重、屡改屡犯的顶格处罚、信用惩戒,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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