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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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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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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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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迅速传达落实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班前“晨会”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将班前“晨会”活动指南传达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员,并立即组织实施,确保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落实落地。

    二、 落实主体责任

    要压紧压实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及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主观能动性,积极发挥班前“晨会”制度效能,让广大从业人员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各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要求。

    三、 加强监督检查

   从即日起,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将“施工班组‘晨会’活动记录表”和“班前‘晨会’同心圆站位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弄虚作假或走形式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县调研服务内容,并抽查项目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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