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 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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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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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 迅速传达落实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班前“晨会”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要在第一时间将班前“晨会”活动指南传达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员,并立即组织实施,确保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落实落地。
二、 落实主体责任
要压紧压实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及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主观能动性,积极发挥班前“晨会”制度效能,让广大从业人员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各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要求。
三、 加强监督检查
从即日起,市区两级监督机构要将“施工班组‘晨会’活动记录表”和“班前‘晨会’同心圆站位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弄虚作假或走形式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县调研服务内容,并抽查项目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严肃处理。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班前“晨会”活动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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