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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济南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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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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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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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建设工程高级评审范围

全市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

(二)建设工程中级评审范围

除槐荫区、章丘区、平阴县、济南高新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自行组织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不参加本评委会申报评审外,其他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

(三)专业说明

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建筑材料、工程消防(各类建设工程建设过程消防方面的技术研究、设计服务、咨询管理等工作)等11个专业。

二、标准条件

(一)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建人字〔2022〕8号)执行。具体可查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或本通知附件1。

(二)继续实施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改济人社发〔2017〕120号文件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市国有企业组织申报中级建设工程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8〕9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报送时间要求

我市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18日。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18日17:00。申报数据逾期未上传至济南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委会账号的,一律不再受理。

已组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委会的槐荫区、章丘区、平阴县、济南高新区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截止时间自行规定。

(二)网上申报要求

2022年度济南市建设工程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均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平台网址: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也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登录。

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或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经《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企业(单位)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推荐上报前,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申报情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央属、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凡未按本通知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用人单位在汇总“职称申报数据上报”时,将参与本建设工程评委会中级和高级评审的申报人员按单位推荐分别排序并维护入申报人员“单位推荐排序”设置中。其中,企业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填报;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含劳务派遣)的单位推荐排序情况进行填报。

(三)职称申报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原件(A3纸型),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同向打印。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对应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3.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按照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文件执行。

4.系统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1200字以内)。如系统写不开,可另附工作总结扫描件上传系统。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其他”等5项,每项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其中代表性“论文/著作”需上传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及论文检索打印截图、验证网址等;代表性“专利”“课题”“获奖”等需上传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其他”项填写除以上4项之外的其他能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代表性材料及其扫描件。

5.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点击获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6.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评审系统。

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扫描件1份,上传至评审系统“上传其他附件”位置。

8.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份(A4纸型)纸质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

9.破格申报职称的,须报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1份纸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评审系统“上传其他附件”。

10.非公经济组织等企业建设工程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及国有企业申报建设工程中级“绿色通道”的,须另外填写《济南市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工程技术)》(人社局网站绿通表已更新,并要求随本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评审系统“现专业技术职称”填报位置。

11.须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上传的,须提供与社保证明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呈报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12.所有扫描件均为手续齐备再扫描上传,例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等需签字盖章齐全再上传。

13.各类电子表格,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18367/index.html。

四、各级部门单位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需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和网上申报数据进行一一比对,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审查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提交《评审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

(二)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资料,对学历认证报告等逐一进行网上比对查询,对照数据审核《评审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账号。

(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及其他纸质资料(改系列、破格表等),报送至主管部门。

(四)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等审核无误后,在各自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连同其他纸质资料,报送至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

(五)市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以及需要完善和补充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评委会退回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报补充,逾期未提报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年度市建设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纪律要求

(一)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四)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准予破格申报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槐荫区、章丘区、平阴县、济南高新区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具体要求分别按照相应评委会的通知执行。

(三)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6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60元。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建人字〔2022〕8号).pdf 

附件2:职称评审相关政策.doc

附件3: 职称系统填报说明.docx

附件4: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业务联系电话.doc

 

济南市建设工程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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