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港基大厦
您的位置:
首页
/
/
/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2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概要描述】

  • 分类:政策法规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21
  • 访问量:0
详情

 

鲁建物字〔2021〕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进“齐鲁红色物业”建设

各级组织部门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进,每年初印发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按季度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按年度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持续完善“齐鲁红色物业”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运行机制,持续开展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集中攻坚,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提炼、推广各地创新做法。

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统筹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管理监督工作。推行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用好“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管理和执法力量向住宅小区下沉,加强对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巡查、检查和处理,及时回应和解决好群众诉求。引导社区内居民群众和各类组织参加物业领域志愿服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网格化治理。发挥网格(小区)党组织作用,鼓励网格(小区)党组织成员按程序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交叉任职。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处置机制,推广简易法庭、法官工作室等做法,实现物业领域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调解会、恳谈会“三会”制度,积极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

三、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改选的组织领导,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暂停该成员履行职责,提请业主大会终止成员资格并公告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探索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约定,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提高自治效率。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决定给予业主委员会成员适当的工作补助。

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持续扩大物业服务覆盖范围,鼓励将多个零星住宅楼等重新划定为一个物业服务区域,实现集中管理,提高共有设施设备利用效率。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业主诉求,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物业行业协会要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鼓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公告年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业主委员会公告履职尽责情况、街道社区公告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公告”制度,提高物业服务管理透明度。未经合同约定或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私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五、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加强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城市管理、物业管理、公安等部门应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肃处理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物业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和业主满意度评价意见权重,及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履约质量评价结果。将物业服务履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因素和合同履约的依据,对群众反映强烈、考核评价较差的,依法组织业主共同决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不再续约。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价。

六、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

建立紧急维修事项清单,符合清单内容的,业主委员会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市建立统一的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线上申请、电子表决、实时查询等功能模块,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探索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存款利率、资产规模和服务效能等因素,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维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将收益分配给业主。探索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年报制度,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每年披露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发展

加强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提高标准化水平。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山东省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探索开展“物业城市”服务,持续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发展一批以品牌为龙头,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现代物业服务企业,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智慧物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推进“互联网+物业”的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发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开放机制,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人才建设,依托党校、高校建立“齐鲁红色物业”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每年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

八、强化工作落实

将物业管理纳入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围绕“办实事、育文化、促发展”创建主题,组织实施文明行业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持续提升行业整体文明程度。按照“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的要求,打造公布一批“齐鲁红色物业”示范点和星级服务企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1年7月14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联系我们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8666号港基大厦 11-15F

这是描述信息

扫描手机浏览

这是描述信息

微信公众号

页面版权所有:山东港基集团   |   ICP备案号:鲁ICP备200024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