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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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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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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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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筑工程防汛应急抢险队,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主汛期强对流、强降雨天气多发频发,降雨量较往年增加两成以上,易引发洪涝、地质等多种灾害。省、市主要领导先后对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出批示,明确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加强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值守,提前防范,及时处置,防止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做好建筑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全面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鲁汛旱明电〔2021〕3号)、《济南市减灾委员会关于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应对极端天气的紧急通知》(济减办发〔2021〕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及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行业内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各类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报送内容与处置流程。值班领导必须熟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掌握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程序和方法,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熟悉值班有关规定,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履行值班员职责,正确处理值班中遇到的各类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客观评估风险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地理区位、汛期预警等级等实际数据,评估项目在汛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重点对地处山坡、行洪河道、低洼地段、城区人口密集地段的建筑工地尤其是深基坑工地,进行洪水、滑坡、垮塌、内涝等灾害的客观风险评估,做到对汛期风险心中有数,及时应对。

四、检查重要环节,深入排查漏洞隐患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堵漏洞化风险。各建筑业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尤其是处于深基坑状态的项目进行再检查,降低风险,确保项目安全度汛。

(一)施工现场排水应根据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和设计排水方案及设施,利用自然地形确定合理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傍山施工现场做好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胁工地。指定专人负责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二)边坡基坑支护应及时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顶坡压力。雨后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加大对基坑周边的监控,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备,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三)脚手架施工如遇大雨、雷击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搭设和拆除作业。大风、大雨等天气后,组织人员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遇有倾斜、下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立杆底端周围应设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四)施工临时用电应落实临时用电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各类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检查各类临时用电线路有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防汛预警发布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它电源应全部切断。

(五)起重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基础、附着应确保稳固。塔身重直度应符合要求。各种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提高设备防洪涝、防大风、防雷击和防倾覆的性能。

(六)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应安全可靠,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临时设施在大风、大雨前应整修加固,确保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室内。大风、大雨后应立即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进入汛期后,临建宿舍等住所应设专人负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遇有险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七)临时围墙、围挡位于学校、集市、城区人行路边时,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五、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各建筑业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准备好充足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人员培训,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遇险后人员、物资可随时调用。尤其是济南一建等市属十六家防汛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要准备好相关人员、物资、机械,一旦险情发生,可随时拉的出、顶的上、打得赢。

六、明确任务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各区县住建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要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制定台账,按照安全生产“一单四制”的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区县检查部门应建立检查台账及整改台账,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箱sjwjzyglc@jn.shandong.cn。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再检查再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对项目施工现场的防汛物料物资再补充,对现场防汛应急人员开展再培训、再教育,保证将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全部检查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将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记录,并建立台账,以备检查。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7月20日至8月30日组成防汛督导组对各区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抽查,同时对区县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于防汛工作及自查自纠落实好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计入信用评价体系,给予加分奖励。对于汛期工作准备不足,自查自纠不力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计入信用评价体系,予以扣分处理。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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