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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经验做法的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经验做法的函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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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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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经验做法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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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确保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下大力气加强预拌混凝土监管,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工程质量显著提升。为推广和借鉴济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的经验和做法,现将济南市经验通报全省以供借鉴。

一、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

预拌混凝土是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重要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济南市在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强化专职专责,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作用,监管有力、有效。二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发利用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企业信息、试验室数据自动采集与实时传输以及企业行为远程视频监控信息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信息,有效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创新建立并实施“两场联动机制”,即工地现场和混凝土生产现场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联动,倒逼生产企业和施工、监理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四是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定期对县、区监督机构监督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并抄送县、区政府,调动了基层单位工作主动性。五是坚持严管重罚,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惩戒方式,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二、树立底线意识,加强质量管控

当前,我省不少地方存在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现象,混凝土质量出现波动,亟待解决。各地要积极学习借鉴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深化、细化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行动措施,坚守结构安全底线,抓早、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针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检测环节存在突出问题,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要时刻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对问题比较严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企业、个人进行约谈或挂牌督办,对涉及的市场责任主体进行追溯倒查,实施联合惩戒,坚决处置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密切部门协调,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创新,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遏制预拌混凝土质量下滑势头。

 

 

附件: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经验做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济南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经验做法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以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本地实际出发,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措施,坚持严管重罚,形成了济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体系,切实提高了济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现将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效能。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承担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成立专门科室负责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工作,配足配齐监督人员和监督用车,为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规范质量监管工作。出台《济南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济南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质量监督工作规程》《济南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监督频次、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为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全面开展监督工作,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按照“行为与实体并重”的原则,既抓质量行为,又抓生产质量,采用随机抽查及巡查等方式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长效保障措施

(一)严把进场原材料质量关,强化原材料质量管控。一是把砂石等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及进场复验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通过抽查进场验收及复验台账,对发现的检验批次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一律责令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用原材料实施随机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未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全部退场处理,已经用于工程的对结构混凝土进行实体质量检测验证。

(二)加大监督频次,严管重罚,确保混凝土质量。一是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巡查频次,每季度对企业的飞行检查不少于2次,同时结合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开展专项巡查;二是严管重罚,对管理混乱、质量保证水平差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惩戒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的质量管控,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

(三)实施“两场联动”机制,倒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实施“两场联动”机制,即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质量管理的联动。一是当工地现场出现混凝土结构鉴定不合格需要加固补强的情况时,倒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该批混凝土工程使用情况,对所有工程使用的同批次混凝土进行检测验证;二是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要求等较大质量问题时,倒查该批次混凝土工程使用情况,对工程使用的同批次混凝土进行检测验证。

(四)创新机制,压实生产企业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创新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制度,一是总承包单位对达到龄期的混凝土逐层进行回弹检测,记录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字认可后存入施工技术资料备查;二是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供应工程的不同标号的预拌混凝土,达到龄期后按不同标号进行回弹检测,记录经建设、监理、施工、供应单位签字认可后,存入生产企业质量资料档案备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发建设济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企业的信息管理、试验室数据的自动采集与实时传输、企业行为远程视频监控、监督过程信息化、信息统计、监督档案电子化、现场监督APP等功能,完善了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了监管效能。

(六)强化考核,压实责任,切实提升区县监督机构的工作效能。定期对区县监督机构监督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同时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促使区、县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发挥区县监督机构的工作能动性,提升区、县监督机构的工作效能。

三、初步成效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明显提升。坚持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整改复查不到位不放过,通过严管重罚,促使各生产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生产质量管控,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实体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创新联动、考核、信息化管理等机制,完善混凝土强度检测验证、鉴定检测等手段,全市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下一步,济南市将结合国家、省市等有关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管理要求,重点从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水平提升、预拌混凝土运输使用环节视频监控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坚持严管重罚、持续发力,促进济南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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