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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调整为红色预警及建筑工程采取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调整为红色预警及建筑工程采取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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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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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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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尘综治字〔2020〕30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调整为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我市于12月21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现执行的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并于12月21日0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响应期间,请全市建筑工程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工程(含A、B类保障性工程)的施工现场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需区县政府组织逐一认定,出具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其他各项要求仍按照市扬尘办12月4日发布的应急响应要求执行。

请各有关部门及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要根据属地原则对各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检查。在Ⅰ级响应终止前,每天下午15:00前将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报送至市扬尘办。市扬尘办将组织督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送邮箱:sjwycc@jn.shandong.cn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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